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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在思考「風格」到底是什麼,要如何形成「風格」。它不像是如水彩或是漫畫有一定的基本元素可以逐步練習,而是像是屬於個人的一種哲學思維。而由於最近不定心的遊走在音樂、繪畫與寫作之間,漸漸發現一些它們共通的東西,因此慢慢開始懂得所謂的「風格」到底為何物。

一般來說風格可分為「外在風格」「內在風格」。其中「外在風格」是物理性質的風格,是我們透過操作或試驗,從經驗中得到一些特殊技巧,成為專屬個人的表達方式。像我們在練習畫畫時會意外發現「原來也可以這樣畫」,或者是練習唱歌時發現「自己原來也有這樣的聲音」等等特殊的經驗,而我們以後在畫畫或歌唱時就可以利用這些「特殊的經驗」來表達我們個人的特質。

而「內在風格」是心理性質的風格,是由於我們大量接觸某類刺激,如繪畫、音樂、文字等,因而從中培養出我們對它的「審美觀」,而這種審美觀加上你的價值觀會在你創作時構成一種「篩選作用」,決定怎樣的結果是好的,怎樣的素材你是想拿來使用的。像我們可能會喜歡爵士樂的旋律勝過搖滾樂,喜歡可愛風勝過寫實風,簡單勝過精緻等等。

所以這樣來說,培養風格並不困難,要的是身體力行;一是要大量的去實驗創作,二是要大量的去接觸別人的作品。許多優秀的藝術家都有維持每日創作的習慣;藝術家每日在畫布上畫個幾筆,作家每日書寫一篇文章,作曲家每日哼出一段旋律,就是要以「數量」與「習慣」來創造風格與培養能力。

另外我覺得「自我認識」也是一個風格形成的重要課題;自己到底有什麼特質,價值觀是什麼,有著那些能力,喜歡什麼事物等等。這是一種獨立在各類型創作之外的風格,也可以說它遊走在各個之間。你的創作風格有多強,在於你能把個人的特質發揮到多大。即便是同樣一件事,有些人會激動地說,有些人會很可愛,有些則展露了一絲性感。

所以在風格的路上沒有誰勝過誰,而是只有完成度的差異,而這靠的就是持續的努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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