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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優劣的評判,一是靠市場檢驗,二是靠業內標準。這麼多年設計無法良性發展,主要的癥結在於:市場妖魔化,行內標準不清。面對一件作品,往往意見不一,所謂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。那麼,如何成功地選擇最適合自身企業的廣告方案,成了困擾很多高層的主要問題。當然,「關係戶」情況另當別論。下面,我以一名設計從業者角度,用最通俗的語言,給有此困擾的朋友一些建議,大家或許有更好的評定方法,也可以留言討論。

平面設計作品的評定應遵循:不土→好看→有內涵

這七字標準看似簡單,實際實施起來足以槍斃掉目前市場80%的設計稿件。這三點必須按箭頭指向方向依次滿足,如果能依次滿足到第三個標準,那一定是一個好作品。這裡說到的按順序依次滿足很重要,有很多設計競賽評判標準本末倒置,過份強調內涵,從而助長了眾多視覺暴力作品的產生。形式和表現手法極其粗糙。這樣的東西即使金獎銀獎,也過不了市場檢驗關。起不到廣告的基本作用。

不土:
這裡強調一下,不是說不能出現鄉土或民族元素。很多「土」得掉渣的作品一樣具有很高的美學價值,比如剪紙、皮影等民間畫冊作品。這裡的「土」,指的是俗,或者說庸俗,比如不孕不育類廣告放個大胖小子,地產廣告里的綠樹藍天等等。這裡基本有一個原則,同一種形式,一百個人重複就是土,一萬個人重複就是特土。一樣的主題,往往變一個角度和形式,會有柳岸花明的效果。

好看:這裡說的好看是指形式的美感,主要考察的是設計師對色彩、構成以及圖形、圖像的掌控能力。好看可以是繁瑣的,可以是簡練的,可以是古典的,可以是現代的。越好看的作品距離一副美術作品的標準就越近。比如很多電影海報,其畫面的張力和美感,不輸給任何藝術大師。

有內涵:這點對於設計師來說困難最大,原因並不是「有內涵」本身的難度,而是要首先滿足前兩個標準的前提下再來討論作品的內涵。作品內涵考察的是設計師的知識面,是體現設計師對該產品的認知和深刻程度,要求設計師博古通近。不僅僅要熟悉產品知識,還要瞭解相關的文化背景與內涵。在這點上,日本設計師做得相對超前。歐美由於缺乏文化底蘊,在這點上顯得單薄。當然,在實際的市場需求中,很多設計產品並不要求一定具有內涵性,內涵性主要取決於目標消費群的文化程度,不然,內涵是有了,沒人看得懂了,也背離了廣告的基本原則。



資料來源:平面設計作品如何評定優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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